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首批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产学研合作,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并加速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成果在吉林省内转化,吉林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设立《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重点支持进入中试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力争5年内基金总规模达到10亿元人民币。现面向全省开展首批引导基金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一)医药健康产业
具体包括:道地药材与中药现代化产业、农村民生科技与医药卫生领域产业、人参产业、生物制药产业、化学药产业、生物健康材料、保健食品与用品产业、医疗器械产业、制药检测仪器与设备产业。
(二)生物制造产业
具体包括:生物及化工产品领域、生物质资源领域。
(三)生物农业产业
具体包括:生物育种领域、绿色健康养殖与农用生物制品领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食品安全领域、农产品储藏与物流领域、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领域。
(四)电子信息产业
具体包括: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领域、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领域、互联网+产业领域。
(五)新能源汽车产业
具体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新型动力电池等。
(六)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具体包括: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遥感卫星及应用领域、人机与通用航空装备领域、智能制造装备领域、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领域、其他特色装备领域。
(七)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
具体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核能、油页岩及页岩油气等新能源领域。
(八)新材料产业
具体包括:高性能复合材料领域、先进高分子材料领域、新型金属材料领域、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其它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先进功能材料领域。
(九)节能环保产业
具体包括:高效节能领域、先进环保领域、资源循环利用领域、村镇环境(生活垃圾)综合整治领域。
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吉林省内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省内高校负责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全资企业;省内高校以技术、资金控股的处于初创期的中小微型科技企业或高校参股的科研人员主导创办的企业。
对在吉林省首创的科研成果可优先扶持,对尚未建立企业实体的,可由基金管理机构或联合其他企业共同设立经济实体。
三、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是我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高创新水平(包括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有望形成产业规模的科技成果。
(二)科技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实现小批量生产,市场需求大,亟需扩大产能的成果;
2.已完成中试,具备产业化条件的成果;
3.已具有工程化样机,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巨大,需要或正在进行小试或中试的成果;
4.已完成原理或机理试验,需要进一步验证且具有产业化潜力的成果。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并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五)每个项目的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万。
三、需填写的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2);
(三)基金管理机构要求的与产学研基金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目录)。
(四)申报材料的时效性需在有效期内,未标有效期的,按有效期三年计算。
(五)全部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一册,目录标注,一式十二份。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和推荐高校名称(吉林大学)。
四、申报流程
请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二份)于2015年9月11日前报送工业技术研究总院办公室(中心校区行政楼714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勇 王寿珍
联系电话:85168138 85168843
邮箱:gyzy@jlu.edu.cn
五、项目的评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排序,形成项目汇总表后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项目的技术领域将项目分组,组织评审答辩,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基金委员会依据评审分数和排名予以立项支持。项目评审完成后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基金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及资金使用承诺书,项目开始执行。
附件1:《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2:《吉林省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项目可行性报告》及附件目录
工业技术研究总院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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