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人员:
根据教育部与日本学术振兴会签署的《学术交流备忘录》,受教育部委托,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推荐若干人员赴日本一流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研究活动。
我校计划推荐1人赴日留学候选人参加此交流项目,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时间
2019年1月1-20日(在日停留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
二、费用
本项目录取人员不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日本学术振兴会为录取人员提供在日期间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杂费(约1.4万日元/天/人)及基本医疗保险(团体保险)。
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费由个人负担。
三、人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应为国内高等院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3年(含)以上在吉林大学的工作经历,博士毕业人员无工作年限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2.
具有用日语或英语独立从事专业研究和交流的能力,同等条件下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访问类外语水平的人员优先推荐。
3.
不接受有以下情况之一人员的申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尚未完成研究计划回国报到;自费或受单位资助在外学习、从事研究活动尚未结束;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间曾享受“日本学术振兴会学术交流项目”资助。
四、申报流程
1.
下载并填写附件1,并于11月21日(星期三)前交至鼎新楼A628室;
2.
申报人在获得本单位同意后,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出具接收函;
3.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4.
日本学术振兴会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苏怡
联系电话:
85166571
国际
合作
与
交流处
2018
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666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