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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遴选2013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7 发布人: 点击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3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密欧【2013】60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遴选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进行合作的项目,以鼓励并促进中德双方学术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留学人员可在2年内分年度赴德研修2次,项目负责人每次1个月,项目参与人每次3个月。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2所高校和128个大学生团体, 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其经费由德国政府提供,是德国文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对外执行机构。作为德国高等院校的联合组织,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主要为德国和其他国家大学生、科学家的交换项目以及国际科研项目提供资助,促进和发展德国高校的国际合作。(项目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e81b53b685304ffd9a9d9ed663895639.shtml)。
    二、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管理学。
    三、留学身份及派出期限
    1.课题负责人1人,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每年赴德研修1次,每次1个月。
    2.课题组参与人3~4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每年赴德研修一次,每次3个月。
项目执行期为2年,执行期第二年可申请延长一年。已录取项目若申请第三年资助或调整人员,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四、选派名额
    全国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3-4人。
    五、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申请,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课题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3.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课题参与人以在读博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4.课题组应协助德方合作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德国总部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daad.de/hochschulen/kooperation/partnerschaft/ppp/05485.de.html#headline_0_4
    5.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不受满5年的限制。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2年方可申请。
    6.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单位公派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六、有关经费
    中德双方共同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七、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如是我校教师,则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按照《吉林大学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申请事宜
    请需要报名的老师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纸质版)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电子版)[以上表格均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以下简称人社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p=86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报到教务办B426。邮箱zlh2012@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