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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专利盘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发布人: 点击量:

相关单位、专利负责人:

为全面盘点我校未转化的有效专利,加速高质量专利转化效率,提高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8部委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附件1)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附件2)的通知要求,我校需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完成专利建档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档平台用户及登录

(一)学校管理员:负责校内各相关单位管理员(下称学院管理员)和全校发明人账号的管理、专利建档信息的审核、平台问题收集与反馈等。

(二)学院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发明人账号的管理,对本单位已建档专利进行“完成盘点并登记入库”操作,收集平台使用问题向学校管理员统一反馈。

 学院管理员账号详见附件3,如需重新设置学院管理员请与科技开发办公室技术成果科联系。

(三)发明人:我校已在平台为校内在编教师建立3500余个发明人账号,登录账号和密码均为“JLU+工作证号”,如:JLU000001,已建立账号的发明人请及时登录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修改登录密码,未建立账号的发明人请联系本学院管理员建立账号。

一般情况下,发明人中的第一教师发明人为专利负责人,专利负责人应按本通知要求完成名下的专利建档工作。平台建档基本原则为“谁先认领建档谁维护”,目前平台不支持认领建档错误后退回操作,专利负责人请谨慎认领。

二、建档操作

(一)专利负责人登录平台,选择导航栏“盘活行动”,在存量专利基础库中可以看到包括自己名字在内的2023年底前全部有效专利(2024年以后的新增有效专利数据后续按月推送),认领自己负责的专利点击“建档”。

(二)建档填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是否属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专利实施状态(含产业化)、转化意愿(可接受的转化方式)、技术成熟度、专利自评、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

1.基本信息中可以选择“是否按照组合专利发布”,能进行组合专利建档的一定按组合专利填写。组合专利描述要说明整体技术方案,有利于后续平台向相关企业推送和转化。

2.专利自评标准如下:

一星:拟放弃的专利;

二星:作为技术储备,长期保护,不对外转让专利权,用来支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招投标的专利;

三星至五星:根据转化意愿、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自行评定。自评为五星的发明专利,在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中须详细填写,以便优先转化对接。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最高填至四星。

(三)建档内容填报后点击“保存”,填报信息成为草稿存于自评待审库中,点击“完成盘点”,填报信息提交至学院管理员,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信息进入可转化专利库中。在可转化专利库中的专利只能查看建档详情,无法再次进行编辑,如需修改请联系学校管理员进行下架操作,下架后专利回到自评待审库中,可重新进行建档。

附件4《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参考。

三、时间进度及质量要求

(一)时间要求:专利负责人有5件以下专利的,3月底完成建档;有5件以上的,4月底完成建档。附属医院专利负责人4月开始并完成专利建档工作。

(二)质量要求:专利负责人对建档工作负责,填报的建档信息要真实、完整、详尽,学院管理员负责监督、保证本单位建档工作进度。

(三)平台完成盘点的数据作为学院考核及发明人科研业绩奖励的基础数据,请各单位及全体专利负责人按要求完成建档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技术成果科

联 系 人:何雨思  冯丹纯

  话:85168265


附件:1、《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2、《吉林省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3、《学院管理员账号》

   4、《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科研开发办公室

2024319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47562013&channelId=17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