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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鼓励激发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原创性研究,支持帮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造力黄金期脱颖而出,加速造就适应我省发展需要的青年学术和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八批“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按《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托举期限为2024-2026年,共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二、推荐资格和推荐名额

1.被托举人选应为1992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疗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放宽到199171日(含)以后出生。

2.被托举人选应没有入选过相关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等),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等省级人才计划(包括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博士后等),以及历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得申报此项目。

3.我校科协可向吉林省科协推荐2人,校内各单位限择优推荐1人。另外,我校老师可积极通过省级学会、专家等渠道推荐。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书》(见附件2)和学会承担资格,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证明材料。

2.推荐书电子版发送word文档至jluast@jlu.edu.cn邮箱;推荐书和证明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装订成8册,报送到中心校区鼎新楼A546室。

3.材料报送时间截至419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4.通过学会和专家推荐的教师,其推荐书需要学校签章,报送时间和材料同以上要求。

四、联系方式

1.校内联系人

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李文艳

联系电话:85166747

2.吉林省科协联系人

学会学术部 徐萌

联系电话:0431-85261411

箱:kx1411@163.com

址: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606办公室


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

           2.第八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推荐书


        科研院 科协秘书处办公室

                          2024410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48105516&channelId=17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