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经学院评选,拟确定2019级华聪同学等349人次为学院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对象(具体推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达鑫 高冬
zdx2001@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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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