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2023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评选。在上报汇总表时,须注明博士研究生学号。
二、评优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三、奖励范围及额度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计算,下同),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负责研究生评奖评优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与人才办公室,负责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具体事务。评审委员会采用席位制,人数为11 人,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学位委员会主席、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科研)、业务副院长(教学)、研究生与人才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任委员。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阶段:
1)9月18日17: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1565859757@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都命名为“硕士/博士+姓名+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①成果清单(excel表格);
②证明材料:成果原件、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可以用电子签名,下同)、成果清单(导师签字,扫描成PDF)。
2)10月10日前,根据公示名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jlu.edu.cn)-研工管理—奖学金管理(或荣誉称号管理)—奖学金申请(或荣誉称号申请)等相关奖项申请栏进行申报。
(二)材料审查:9月19日13:30--16:30,计算机楼B431室审核以下纸质版材料:
①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②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
③成果清单(导师签字)。
(三)评审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学院核定申报材料,召开评奖评优工作会议进行评选。
(四)评选公示:评选结果将在计算机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有关说明
1)2022级硕士评奖评优主要考察研究生考试成绩和德育表现,不需要发送成果材料。
2)2021级硕士和2021级、2022级博士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主要考察科研成果和德育表现。具体评分办法见《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
3)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①SCI/EI检索页复印件(导师签字);②正式出版或在线出版的论文首页复印件(如署名、单位信息在不同页,需附上相关页);③录用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字)。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同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奖评优。
4)2021级博士已经参评过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再用于参评本年度优秀奖学金。一旦发现,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5)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