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使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系统进行申报和管理,网址:https://jlupy.jlu.edu.cn/。具体操作说明请见附件1。
二、评定组织
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2)和《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3)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和学校下拨44万元额度确定我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具体分配额度。
三、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和导师审核成果阶段(4月27日-5月13日)
1. 请2023年在籍研究生以及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按照《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和《太阳成集团tyc4633研究生学术成果评定标准》(附件4)相关要求,进行系统申报。仅限发表过A档或B档成果的研究生申报学术业绩奖学金,其中有A档成果的研究生只填写A档和B档成果;有B档成果的研究生只填报B档和C档成果。必须对所申报的成果负责,本人务必核对准确后,再点击“通知导师”,并及时联系导师审核。
2.导师务必于5月13日前将申报的成果审核完毕。
(二)学院组织评定阶段(5月14日-6月19日)
1.学院评审:科研办审核学生成果,在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基础上,采取学生公开答辩的形式,由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2.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后,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
3.学校将统一宣传报导优秀获奖研究生,我院综合素质优秀、学术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可以自荐,将本人优秀事迹材料(含图片)于6月7日前发送至yhzhong@jlu.edu.cn。
(三)学校公示阶段(8月末)
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培养单位上报的获奖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其他
1.本通知由学院研究生与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2.请相关研究生和导师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成果材料填写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