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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关于依托吉林大学深圳研究院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1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为贯彻全国两会提出的“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广东省大学科技园实施办法》(粤科高字〔2020〕101号)等文件要求,发挥孵化载体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现启动2020-2021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除专题一外,有在研孵化育成资助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机构不得申报同类型专题;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说明

  (一)专题一采用普惠核准制、奖励性后补助方式,一次性拨付财政资助经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须参加运营评价。

  (二)专题二至五采用公开竞争择优方式,分期拨付财政资助经费,立项时拨付6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检查或验收未达到要求者,酌情减拨经费或取消拨付经费。项目实施周期均为2年。

  (三)申报主体同时获得2个及以上专题立项的,财政资助经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给予一项项目的资金资助。

  (四)专题五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商教育管理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推荐。

三、申报时限

请申报人依据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各专题方向,选择填写对应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附件2),根据提纲要求编制可行性报告,准备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9月10日16:30前,将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lucxy1@jlu.edu.cn,由科技开发中心统一报送吉林大学深圳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申报指南内容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信咨询。

校内联系人:张嘉桐         联系电话:0431-85167152




附 件:

的通知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17696429&channelId=17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