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吉林大学与吉林市政府的交流合作,推动吉林大学科技成果在吉林市的转移转化,吉林大学与吉林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吉林大学吉林市研究院合作建设协议”。吉林大学吉林市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于2017年4月28日正式揭牌成立。根据吉林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相关要求,制订了吉林大学与吉林市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现在组织申报2018年科研及产业化项目。请各教学单位对照《吉林大学科技合作专项申报及管理操作细则》(附件1),组织申报项目。
一、支持方向
(一)吉林大学教师在吉林市注册成立企业所开展的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吉林大学教师与吉林市企业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吉林大学教师在吉林市注册成立企业所开展的科研及产业化项目。
申报条件:
吉林大学教师在吉林市创办企业,担任法人或占股超过30%的,围绕吉林市 “6411”产业所开展的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相关企业为主体申报,一个项目周期限申报1项。
补充申报材料:
1、吉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吉林大学教师身份证明。
3、股份登记证明文件。
(二)吉林大学教师与吉林市企业合作开展的科研及产业化项目。
申报条件:
吉林大学教师与吉林市企业合作,围绕吉林市“6411”产业所联合开展的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吉林市合作企业为主体申报。(支持2016年1月1日之后发生财务付款的项目)
补充申报材料:
1、吉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科技合作协议复印件。
3、企业支付吉林大学项目经费付款单据。
三、申报时间
请将纸质材料于9月10日之前交到唐敖庆楼D207,电子版材料(word或pdf文档)发送至
四、受理与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吉林市研究院
张美玲
联系电话:13596062460
附件:1、吉林大学科技合作专项申报及管理操作细则
工业技术研究总院
2018年9月3日
附件下载地址: